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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基础深度在天然地下水位以下时,在基础施工中常常会遇到地下水的处理问题。武汉新建总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般认为,基坑开挖要具备以下的必要条件:首先保持基坑干燥状态,创造有利于施工的环境;其次是确保边坡稳定,做到安全施工,如果忽视这些必要条件,其后果是严重的。在基坑开挖过程中,当基坑开挖深度大于地下水高度时常会出现地下水渗入坑内的情况,若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,则会造成基坑塌方等工程事故。下面整理了有关基坑地下水处理。
地下水处理有多种可行的方法,而从降水方式来说,大体可分为止水法和排水法两大类。实际应用时,应综合考虑降水场地的水文地质条件、施工环境、技术条件、基坑开挖深度、含水层透水性等条件,合理选择不同降水方法,既可以单独使用,也可以多种方法相结合。
(1)止水法
止水法主要是通过有效手段在基坑周围形成止水帷幕,从而将地下水止于基坑之外。实际施工时,止水法成本较高,施工难度较大。常用的止水法主要有回灌法、地下连续墙等。其中,回灌法常用于回灌井与降水井的距离不宜小于6m的情况;地下连续墙常用于基坑深度大于10m.的软土地基或砂土地基等。
(2)排水法
排水法主要是通过将基坑范围内地表水与地下水排除的方式来处理。实际施工时,排水法大多施工简便,操作技术易掌握。常用的排水法主要有井点降水、集水明排法等。其中,井点降水法是比较常用的控制地下水方法,而集水明排法主要适用于基坑地下水位超过基础底板标高不大于2.0m,且降水深度小于2.0m的粘性土、砂土及碎石土地基等。